这些公租房住户的诉求是,既然商品房业主不想让他们进小区,他们就不进了,他们只希望再开一个能保障消防车、急救车进出的安全通道,另外希望物业费能够相应降低。不得不说,这些卑微的诉求是非常正当合理的。
降低物业费可以缓议,堵塞消防通道是违法行为,有重大的安全风险,必须立马得到纠正。当地消防等部门理应尽快介入,妥善解决,否则就是失职行为。一旦因此发生安全事故,从小区物业到有关部门,都要承担责任的。
回头来说小区公共设施的使用权问题,花钱多的商品房业主有权利对花钱少的公租房住户搞物理隔离吗?当然没有。这本是一个简单的常识问题,在现实中却被搅成了一锅浆糊,甚至歪理都被说成了真理。
既然是作为一个小区规划、建设的,那么所有住户都有权使用公共设施,商品房业主自作主张搞的硬隔离设施说白了就是违建。只需要想象一下,假如不是公租房住户,而是有人租了同小区的商品房,难道就不能走小区大门进出,不能在小区绿地遛弯,不能带娃在小区游乐设施玩耍吗?
既然商品房的租户有权使用公共设施,公租房住户为什么就低人一等?商品房有业主,公租房也是有业主的,公租房的业主是政府。 在现实中,商品房业主欺凌公租房住户的现象在全国范围内层出不穷,直接原因是商品房业主人多势众、经济社会地位更强势,公租房住户人数较少、经济社会地位更弱势。但根本的原因还在于公租房背后的“业主”失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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