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月11日,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布实施的《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》提到,“深化税收制度改革,完善直接税制度并逐步提高其比重。研究将部分品目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。 建立和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。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。健全地方税体系,调整完善地方税税制,培育壮大地方税税源,稳步扩大地方税管理权。”
这让很多人高呼房地产税要来了,然后各种分析猛如虎。 房地产税从试点到立法,已差不多走过了10年,但目前来看仍然雷声大雨点小—— 房地产税从试点到立法,已差不多走过了10年,但目前来看仍然雷声大雨点小—— 2015年,房地产税法第一次明确进入中国人大立法规划;
2016年,房地产税法被列入第一类立法项目 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实施,对工商业房地产和个人住房按照评估值征收房地产税,适当降低建设、交易环节税费负担,逐步建立完善现代房地产税制度,“力争在2019年完成全部立法程序,2020年完成‘落实税收法定原则’的改革任务”; 房地产税立法主要由全国人大与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主导制定,住建部、自然资源部负责解决征税的“技术前提”,即建立全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系统,目前这一步已经基本完成,剩下的工作就是网签备案联网和不动产登记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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